近日,一则关于“老两口退休工资1万2被女儿送养老院”消息冲上热搜,网友议论纷纷。
老两口退休工资12000元被送养老院 女儿:没办法照顾老人
据荔枝新闻新闻报道,近日重庆的陈大爷称,自己的女儿强迫他和老伴住养老院,如今住不惯,想搬出去却遭到女儿拒绝。陈大爷说,自己的退休工资加上老伴的1个月有12000元,原来有一栋房子,住进养老院后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女儿。老人的女儿则称,自己是独生子女,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孩子,没办法照顾老人。
根据重庆当地民事新闻栏目报道,陈大爷今年88岁,因腿脚不便一直使用电动轮椅;他的老伴同样进入耄耋之年,患有阿尔茨海默病,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老年痴呆症。根据陈大爷的说法,几个月前,陈大爷的独身女儿把他们送进了南岸区的这家养老院,并且在住进来之前,二老把所有的积蓄、房子拆迁款都给了女儿。然而住进来之后,陈大爷感到并不顺心,所以老人家最后提出,要离开这家养老院,和老伴两个人住到外面去。
陈大爷表示,自己的退休工资加上老伴的,1个月能有12000元,他还提到,为了不给女儿添麻烦,他们可以不去女儿家居住,在外面租套房子,再请个保姆。但这个提议遭到了陈大爷女儿的拒绝。
不过,网上的许多网友对于陈大爷女儿的选择表示理解,毕竟陈大爷腿脚不便,老伴又患有老年痴呆,就算是退休工资加起来12000多,估计也很难请到可以照顾这两个老人的保姆。
或许陈女士也有很多难处,记者称其不愿意接受采访,因此也无法了解更多的信息。对于此事,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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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生子女如何为父母养老?责任、金钱、传统等观念的碰撞
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后,从大家的反应来看,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有人称需要剖析深层次原因等,众说纷纭。有的人认为,孝敬和赡养老人本就是子女应尽的责任,何况女儿还拿了老人的退休金和财产,当然应该克服困难,悉心善待,不应该把老人甩给养老院;也有人在了解详细情况之后表示,这家的女儿是独生女,父亲患有阿尔兹海默症,母亲行动不便需要坐轮椅,而她自己平时要工作,也要照顾孩子,除非她全职在家护理,或者请到专业、有爱心的护工,否则很难做到居家养老,而且,请护工的话,且不说经济压力会增加,能不能找到合适的,也是个难题。所以,女儿认为养老院能够提供更专业,规范的护理,会比她自己照顾得更好。
那么,从法律的角度看,陈大爷有权决定自己的养老方式吗?为此重庆当地记者咨询了律师。律师认为,陈大爷思路清晰,与人沟通顺畅,即便腿脚不便,依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如果老人在没有被确认为行为能力欠缺之前,女儿无权决定父母必须在养老院。如果女儿要获得对父母养老方式的决定权,她应当通过法院的特别程序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定程序,也就是宣告她的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同时法院确定女儿为父母监护人之后,她才有决定权。
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陈大爷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合适自己的养老方式。因此律师建议,陈女士和父亲好好的沟通,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。
媒体极目新闻谈到,养老问题本来就是社会热点,而这一事件涉及高额退休金、独生子女养老、如何看待养老院等众多议论点,其中更有责任、金钱、传统观念、价值序列的碰撞,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最“难念”的那几页,往往都充满情与理的纠葛,不同代际的隔阂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。
养老从来不只是经济问题,钱可以解决很多事,但并不是万能的。赡养老人也是一个增进家庭亲情,和睦家庭氛围的过程,有不少家庭上有老,下有小,负担也很重,但是老人疼爱孩子,孩子也懂得孝顺老人,一家人和和美美,很多难关也就过去了。而只要家庭成员之间有信任,有关爱,哪怕是住养老院,老人也不会有“被抛下”的感觉。
老有所养,老有所依,除了让老年人有饭吃,有地方住,有人照顾之外,也应该多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状况和情感需求,而要做到这一点,光靠子女克服万难是远远不够的,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,比如在社区就近建立更多普惠性的养老机构,让老人无需离家太远,也能接受专业的护理和照顾;比如加大护工队伍建设和培养力度,让找个合适的、有爱心的人照顾老人,不再需要“撞大运”;再比如,开拓更多元化的养老方式,比如抱团养老,互助养老、旅游养老等等,进一步提升养老制度的保障水平、服务能力、服务质量,从而促进观念的转变,让老年人不再谈“养老院”色变,无论在哪里,都能乐享晚年,也为子女们减轻负担,让家庭更加融洽和谐。
众所周知,自上世纪8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,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父母已年逾60岁。面对正值中老年的父母,如何让他们幸福养老,俨然成为摆在独生子女面前的现实问题。
(资料来源于荔枝新闻、极目新闻、新民晚报、社交媒体网友言论等)